亞洲主教團協會促優先關注家庭牧民事工

在亞洲主教團協會平信徒與家庭辦公室主辦 ,在泰國曼谷舉行的泛亞洲家庭牧民事工大會上,與會者參與小組討論。 (圖片:由受訪者提供)

亞洲主教團協會平信徒與家庭辦公室指出,亞洲教會應優先關注支持基督徒家庭的使命,制定長期行動計劃,以更好地牧養家庭,從而幫助教會克服各種挑戰,建立一個更具參與性和共議性的教會。

他們在最近的一次洲際會議上表示,亞洲教會若不解決各國和各主教團家庭事工面對的挑戰和未來行動計劃,就無法實現共議同行。

該辦公室於 5 月 11 至 15 日在泰國曼谷靈醫會牧靈中心舉行家庭共議大會。

會議以「當今亞洲基督徒家庭的使命與未來路線圖」為主題,共有來自 11 個國家的 52 名與會者。他們當中包括兩位樞機、九位主教、16 位神父、四位修女和平信徒。

本次研討會聚焦於當代亞洲社會和教會背景下基督徒家庭的使命和責任,回應了教宗方濟各於 2016 年發表的《愛的喜樂》宗座勸諭。 該勸諭是教宗方濟各在主教會議後發表的,旨在關懷家庭牧民工作。

該辦公室主席、孟加拉的羅薩裡奧(Emmanuel Kanon Rozario)主教在開幕式致詞上表示,此次會議的核心重點是「提升女性在教會和社會的尊嚴與領導地位」。

他指出,教會視青年「不只是教會的未來,更是教會充滿活力的現在」。因此,教會必須在他們人生的複雜歷程中充當他們的陪伴者。

他還呼籲將家庭塑造為「天主聖言生活的家園和居所」,並強調要透過積極聆聽和屬靈辨別,運用「在聖神中對話」的方法,找到教會的未來道路。

他也指出,賦權家庭,包括教友、婦女和青年,是亞洲教會的優先事項之一,這些事項在《曼谷文件》中有所闡述。該文件總結了 2022 年 10 月在曼谷舉行的亞洲主教團協會大會的討論內容。

亞洲著名神學家、斯里蘭卡的蒂里曼納(Vimal Tirimanna)神父發表了主題演講,闡述了教宗方濟各的《愛的喜樂》和教宗若望保祿二世的《家庭》勸諭。

《家庭》勸諭的副標題為「論基督徒家庭在現代世界中的角色」,是 1981 年頒布的宗座勸諭,旨在探討不同信仰家庭之間的關係。

蒂里曼納神父強調對多元信仰家庭的關懷。他表示,在亞洲多元宗教的社會中,教會需要以教宗方濟各《愛的喜樂》為指引,將有不同信仰的家庭視為「社會與宗教和諧的活橋樑」,發揮基本人類共同體的作用。

亞洲主教團協會副主席、菲律賓籍達味(Pablo David Virgilio)樞機表示,在亞洲的福傳工作取決於對《聖經》的理解和對家庭悉心的牧靈關懷。

他在他的演講中說:「亞洲福傳的未來更依賴家庭中定期閱讀天主聖言和祈禱,而不是任何宏大的機構項目。」

他提出了一個分為三個階段的靈性與組織層面的共議同行之旅。

他指出,在第一階段,信徒或天主子民自發性地表達他們的信仰觀點和信念。在第二階段,教會領袖(主教/神職人員)在聖神的指引下反思和辨別這些意見。

他強調,第三階段最為關鍵,也最具挑戰性。 「這並非空談和評論,而是積極地改變和轉化我們的實際生活方式和牧民服務。」

會議期間,與會者分組討論,並提交了綜合報告,為未來根據《曼谷文件》制定的家庭行動計畫路線圖提供參考。

教宗邀主教共同探討家庭與婚姻議題

教宗良十四世 3 月 18 日在梵蒂岡聖伯多祿廣場的每週公開接見活動。 (圖片:法新社)

教宗良十四世於 3 月 19 日宣布,他將邀請全球各地的主教團主席於今年 10 月齊聚羅馬,以按照宗座勸諭《愛的喜樂》的啟示,更新並深化教會關於婚姻與家庭的討論。

這是他在紀念《愛的喜樂》勸諭頒布十週年的一封牧函結尾處發出的邀請。 《愛的喜樂》是教宗方濟各在 2014 和 2015 年以家庭為主題的世界主教會議後所發表有關家庭牧民關懷的宗座勸諭。

教宗良十四世表示:「鑑於家庭持續受到各種變化的影響,我決定於 2026 年 10 月召集世界各地的主教團主席,以期在相互聆聽中,就如何按照《愛的喜樂》勸諭,並結合地方教會目前的實踐,為向現今家庭傳播福音而進行共議同行式的辨別,並採取相應的措施。

他說:「我將這一進程託付給納匝肋聖家守護者聖若瑟的代禱。」

《愛的喜樂》勸諭於 2016 年 3 月 19 日由教宗方濟各簽署,並於同年 4 月公開發布。這份超過 5 萬字的文件探討了婚姻生活與愛、子女、大家庭、教育以及相關的牧民挑戰,特別關注如何將受創傷或被邊緣化的家庭融入教會生活中。

教宗在牧函中解釋:「我們所處的時代瞬息萬變,這使得早在十年前就有必要給予家庭更多特別的牧民關注,因為主將參與教會傳揚和見證福音使命的重任託付給了家庭。」

他表示:「在某些地方和情況下,教會只有透過信眾中的平信徒,特別是透過家庭,才能成為『地上的鹽』。」

他說:「因此,教會必須更新並深化在這一領域的承諾,使那些蒙主召叫進入婚姻和家庭生活的人,能夠在基督內充分活出他們的婚姻之愛,也使青年人能夠在教會內感受到婚姻聖召的美好。」

《愛的喜樂》勸諭頒布之初,反應不一。教會領袖普遍讚揚該勸諭在改善對家庭的牧民關懷的目標,但它也因一些似乎難以與教會教義相協調的模糊之處,尤其是在涉及未事先宣布婚姻無效而締結新的民事結合的離婚天主教徒領受聖體聖事的問題上而迅速遭到尖銳的批評。神學家和教會領袖在這些內容上仍然存在分歧。

教宗稱該文件是「關於婚姻之愛和家庭生活的充滿希望的光輝訊息」,並指《愛的喜樂》和聖若望保祿二世 1981 年的《家庭》宗座勸諭都「加強了教會對青年、已婚夫婦和家庭服務的教義和牧民承諾」。

他說:「值此十週年之際,我們感謝天主,感謝祂激勵教會進行反思和牧民皈依,並祈求上主賜予我們勇氣,讓我們在這條道路上堅持下去,始終以喜樂之心重新接受,並向所有人宣揚福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