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教會與維護生命者反對墮胎藥合法化

天主教倫理研究所所長朴恩浩神父 7 月 15 日在南韓首爾舉行的記者會上致詞。 (圖片:韓國天主教時報)

韓國一位天主教生物倫理學家與反墮胎人士批評政府審議墮胎藥合法化可能性的舉措,強調須保護孕婦和兒童權益。

在 7 月 15 日於南韓首爾舉行的一個記者會上,發言者批評政府這項舉措,並堅持要求制定政策,以確保孕婦和胎兒生命的安全。

天主教生物倫理研究所所長朴恩浩(Park Eun-ho)神父表示:「關於懷孕多少週墮胎應獲允許的激烈辯論並非毫無意義的理論探討。」

他說:「這是一個重要的問題,它將決定我們的社會是走向一個排斥無助、弱勢和無生產力生命的非人道社會,還是一個尊重所有人生命不可動搖價值的宜居社會。」

由國會議員尹勇根(Yoon Yong-geun)和全國胎兒婦女保護聯盟組織的會議譴責總統李在明 7 月 14 日下令審議墮胎藥合法化的指令。

李在明稱此乃「現實且務實之舉」,稱女性已可直接購買未經許可的藥物。

朴神父駁斥這種說法,指墮胎關乎根本價值觀,而不只是程序問題,並批評李在明將這場辯論斥為毫無意義的形式邏輯。

他說:「我想問,胎兒沒有能力發聲和保護自己,那些呼籲尊重胎兒生命民眾的聲音難道就毫無價值嗎?」

這位神父指出,憲法法院在 2019 年裁定墮胎法違憲與墮胎藥合法化問題無關,因為該裁決並未涉及墮胎藥的授權問題。他對李在明的聲明中缺乏對胎兒生命的關注感到震驚。

他表示,政府應該打擊非法分銷墮胎藥,而不是將墮胎藥合法化。「如果非法分發墮胎藥危及女性安全,那麼政府有責任更徹底地打擊這種非法分發行為。」

已懷孕八週的韓雅凜(Han Ah-reum)表示,孕婦需要的是社會支持,而不是墮胎藥。「母親和胎兒不是敵人,」

她說:「國家不應該強迫她們放棄其中一方,而應該透過諮詢、醫療、安全住所和經濟支持來共同保護她們的生命。」

梨花女子大學首爾醫院教授張智英(Jang Ji-young)警告說,若在缺乏明確法律和安全標準的情況下倉促引入此類藥物,可能會將國家的責任轉嫁給醫生。

他說:「醫生的專業知識是在法律框架、執業許可要求和醫療指引內行使的。」

他指出:「在沒有法律標準和指引的情況下,將決定權交給醫生,這不是尊重專業知識,而是將本應由國家承擔的政策和法律責任轉移到醫療專業人員身上。」

尹勇根譴責了他稱之為倉促推動墮胎藥合法化的做法。

他說:「政府必須停止允許使用危險藥物的舉措,並採取切實有效的根本措施,保護胎兒的生命權和孕婦的健康權。」

韓國憲法法院於 2019 年 4 月裁定,該國實施數十年的墮胎刑事禁令違憲,並要求國會在 2020 年底前通過一項替代法律。

據國際特赦組織稱,國會未能按時通過該法律,相關刑事條款已於 2021 年 1 月 1 日失效,墮胎雖然不再被視為罪行,但卻缺乏任何監管框架。

據韓國保健社會研究院的數據,南韓每年的墮胎數目從 2008 年的約 24.1 萬宗大幅下降至 2018 年的約 2.3 萬宗,之後在 2019 年略微回升至約 2.7 萬,並在 2020 年達到 3.2 萬宗。

據《韓國先驅報》2025 年 9 月 5 日報道,目前手術流產仍可透過私人診所進行,但墮胎藥(如米非司酮)在法律上仍然是非法的,這迫使許多女性轉向不受監管的線上賣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