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每日聖言 -2 月 15 日 星期日
常年期第六主日
農曆臘月廿八
常年期第六主日【視頻講道】http://wp.me/pHUPz-yh3
福音(瑪 5:17-37 [短式 5:20-22a,27-28,33-34a,37])
那時,耶穌說:「你們不要以為我來是要廢除法律和先知。我不是來廢除,而是使它達到圓滿。我實在告訴你們,即使天地都消逝了,法律上的一點一劃也不會作廢,直到全部完成。所以,無論誰廢除這些誡命中最小的一條,又教導別人這樣做,他將是天國裡最小的;但無論誰遵行這些誡命,又教導別人這樣做,他將是天國裡偉大的。我告訴你們:除非你們的正義超過經師和法利塞人的正義,決不能進天國。你們聽過這句告誡古人的話:『不可殺人』;『殺人者必受審判』。但我告訴你們:誰說自己的兄弟是『白癡』,必受公議會的制裁;誰罵自己的兄弟是『瘋子』,就要被投到地獄之火裡。你們聽過『不可姦淫』這句話,但我告訴你們:凡注視女人而起淫念的人,他在心裡已姦淫了她。如果你的右眼使你跌倒,把它挖出來扔掉!喪失一個器官,比你全身被投入地獄更好。如果你的右手使你跌倒,把它砍下來扔掉!喪失一個肢體,比你全身被投入地獄更好。你們也聽過這句給古人的教訓:『不可背棄誓言,要履行向上主許下的誓願。』但我告訴你們:不可發誓。不可指天發誓,因為那是天主的寶座;不可指地發誓,因為那是祂的腳凳;不可指耶路撒冷發誓,因為那是大王的城;也不可指你的頭發誓,因為你無法使一根頭髮變白或變黑。所以,你們所說的話,是即是,非即非。多餘的話,都來自邪惡。」
反省
耶穌要求門徒們的義德要超過經師和法利塞人的義德,是要他們將法律的精神內化於心,而非僅滿足於遵守文字規條。然而,在現實生活中,往往有很多人喜歡鑽法律條文的空子,就是轉彎抹角地做不義之事,又能躲過法律的制裁。這種遊走法律邊緣、投機取巧、抱有僥倖心態的行為,缺乏做人的基本誠信原則,實不可取!身為基督徒的我們,不是勉為其難,受法律的束縛,而是樂於成為守法的公民。最高的法律乃是天主寫在人心中的良心律,蘊含著真正的智慧。遵從良心教導的人必將獲得真正的平安和自由。